以汇票出质的权利凭证交付时质权设立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
  • 2024-08-11 01:03:38
#普法课堂##以汇票出质的权利凭证交付时质权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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