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承诺为新要约 德州中院 2024-09-19 07:29:35 要观看此视频,请启用 JavaScript,并升级到支持HTML5 视频的网络浏览器 #普法课堂#【#逾期承诺为新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