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极有必要制定人工智能法

  • 光明日报
  • 2024-09-13 09:05:09
#我国极有必要制定人工智能法#】作为一个大国,尤其是将发展人工智能列为国家战略的大国,应在人工智能立法方面做出率先尝试,从而可更为有效地引导人工智能的良性发展。基于此,我国极有必要制定“人工智能法”,立法目标包括:建立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确保伦理道德关系不受破坏;建立全流程监管体系,确保从研究到应用的负面效应可控;确定宽容审慎的监管原则、明晰法律责任制度;建立国家层级的人工智能公共专利池,加速技术成果商业转化速度与竞争优势等。其中也有必要对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问题做出回应。

总之,人工智能发展能否实现《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中“赋能人类社会发展”的壮志,必须回答人工智能是否具有法律人格的重大争议。主体制度本身是一种价值判断,是否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在根源上取决于如何平衡开发者、制造商、所有者、使用者以及第三人(受害人)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始终要注意的是,人工智能本质为智慧工具,即使人工智能具有自我意志也无法改变其服务社会与自然人类发展的属性。无论是否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或者赋予人工智能何种法律人格,其目的或目标都应是关心与关爱自然人类及自然生态的健康发展与成长。否则,一切讨论既无法律意义,也无伦理价值。

(作者:彭诚信,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教授) 我国极有必要制定人工智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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